18日,国家能源局举办绿证专题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重点针对目前绿证市场需求不足、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严重低估的问题,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提出到 2027 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全国范围内实现绿证畅通流动;到 2030 年,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充分体现,并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在稳定绿证市场供给方面,将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同时,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规范绿证核销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绿证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优化配置。
在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方面,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ESG报告。
着眼于完善绿证交易机制,价格方面,将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绿证交易机制方面,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面,推进不同时间跨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意见》明确,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各类标准制定,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的国际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鼓励行业成立绿色电力消费倡议国际组织,提升绿证对用能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
潘慧敏介绍,为更好普及绿证绿电基础知识,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机构编写了《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其中包括了绿证概念和意义、绿证样式及信息、绿证核发、绿证交易等七个篇章100个问题。